蒋黎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管理水平”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西外环妇幼保健院东十字路口路面坑洼”的问题。经核实,西外环妇幼保健院东十字路口尚未移交我局,由住建局负责维护维修。待住建局按程序移交我局后,我局将对路面较易破损的路段和时间节点,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维修。
二、关于“新开发小区绿化补充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城区道路改造及两侧绿化建设均由住建部门负责实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程序移交我局负责后期的绿化养护工作。综合执法局将积极与住建局对接,待住建局按程序移交我局后,将督促园林中心做好道路两旁绿植的养护工作。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在今后一如既往对我局工作给予关心支持,并提出宝贵意见。
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