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招远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
通知
招政办字〔2024〕2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集团公司,驻招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根据省厅统一部署,我市对全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进行了调整更新,现将更新成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招远市城区及滨海科技产业园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招政办字〔2020〕15号)同时废止。
附件:1.招远市城区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2.招远市辛庄镇(滨海科技产业园)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3.招远市八个建制镇驻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制订成果
4.招远市城区、辛庄镇(滨海科技产业园)、八个建制镇驻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