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23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统一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191号)
2、登记范围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乡单位就业人员、私营个体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包含国家机关、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编制人员。
3、就业登记工作程序
用人单位招用职工就业登记:用人单位通过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登录“网上办事大厅——企业招用员工一件事”,按照相应人员类别网上提交用工信息,审核完毕后,打印《招用职工登记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为:http://rshj.yantai.gov.cn/
4、解聘备案
用人单位网上提交解除/终止合同信息
用人单位通过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登录“网上办事大厅——企业与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一件事”,按照相应人员类别网上提交解除终止合同信息,不用审核,直接打印《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5、就业登记工作时限
提交用工信息正确齐全,第二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6、受理地点
金融大厦四楼——就业服务大厅13号-16号窗口
业务咨询:招远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535-8237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