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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386T/2024-07808 成文日期: 2024-08-06
发布机构: 招远市人社局 组配分类: 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就业见习经办流程

发布日期:2024-08-0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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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依据: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烟台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烟人社发【2024】9号)

2.政策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 16—24 岁登记失业青年。

3.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见习基地发放见习补贴。

4.申请条件: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 16—24 岁登记失业青年。按规定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补贴的见习基地。  

5.申请材料:见习基地申请应提交《山东省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见习基地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银行凭证、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发票、保单复印件等;见习期内提前离岗或见习期满,须提交《山东省见习终止证明》、《山东省见习鉴定表》;属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提供与留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6.办理流程:见习基地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gxbys.cn/)发布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符合见习条件的人员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选择见习岗位并报名,签订见习协议。见习基地按规定向各级所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见习补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报当地财政部门拨付。

7.办理地点:招远市金融大厦4楼5号窗口。

8.咨询电话:0535-8211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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