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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407B/2024-08883 成文日期: 2024-09-25
发布机构: 招远市民政局 组配分类: 监督检查

【工作情况】招远市2024年度城乡低保等对象动态调整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4-09-2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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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城乡低保等对象规范化管理,确保低保政策精准有效,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切身利益,根据《2024年城乡低保等对象动态调整实施方案》(招民〔2024〕33号)文件相关精神 ,我市于2024年4月-9月开展了城乡低保等对象动态调整工作,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统筹安排部署。2024年4月23日组织召开我市2024年度低保复核暨困难群众动态调整工作部署会议,市、镇(街)两级民政业务工作人员共同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重点强调此次动态调整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各级工作人员重视程度。工作过程中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精心组织,统筹规划,扎实开展动态调整工作;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提升公众知晓度。制定印制5000份《招远市民政局惠民政策服务指南》并下发到各镇街,指导各镇街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主动告知、救助对象主动发现和救助信息主动公开、主动监督检查四项工作机制。创新宣传方式方法,通过电子屏、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等方式广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推动困难群众准确定位和精准救助;

三是明确职责分工,全面走访调查。结合《2024年城乡低保等对象动态调整实施方案》自4月底开始市民政局成立工作组,制定工作计划,有序对各镇街困难群众年度动态调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入户抽查,截至目前工作组已完成14个镇街的入户抽查工作,其中共涉及56个村居,涉及城乡低保共计213户276人、特困人员117人。各镇街按照方案要求逐户走访困难家庭、在保家庭,了解家庭经济状况、生活困难情况,详细记录,协助申请相关救助,同时,重点关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情况,逐户走访落实,与护理人重新签订护理协议,建立护理档案,督促照料护理人履职尽责,切实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日常照料工作;

四是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成效。各镇(街)要明确和落实主体责任总结经验教训,探索改进措施。市级工作人员将持续深入各镇(街)督导工作进展以及工作效果,发现问题,及时帮助指导纠正。对搞形式、走过场,发现问题不纠正,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目前,我市2024年度城乡低保等对象动态调整工作顺利完成,在此次城乡低保等对象动态调整工作未发现“关系保”、“人情保”以及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问题;在保人员中涉及低保经办人员及村干部近亲属的均按程序进行了备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住房存在隐患的及时进行转移安置,确保困难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截至9月份我市共新增城乡低保276人,注销城乡低保613人。其中注销人员中死亡共计173人、结婚共计17人、就业共计28人、因经济状况超标动态退出352人、由低保转为特困31人、转事实无人抚养5人、转重点困境儿童7人。

下一步,招远市民政局将持续关注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及时落实相关政策,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使整治行动成果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提高救助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招远市民政局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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