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类别 | 事项名称 |
行政处罚 | 1. 对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处罚 |
2. 对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处罚 | |
3. 对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处罚 | |
4. 对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处罚 | |
5. 对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处罚 | |
6. 对迟报统计资料的处罚 | |
7. 对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处罚 | |
8. 对拒绝或者妨碍接受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的处罚 | |
9. 对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处罚 | |
10. 对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处罚 | |
11. 对农业普查对象拒绝或者妨碍普查办公室、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处罚 | |
12. 对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农业普查资料的处罚 | |
13. 对未按时提供与农业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处罚 | |
14. 对拒绝、推诿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农业普查执法检查的处罚 | |
15. 对在接受农业普查执法检查时,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普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处罚 | |
16. 对迟报、虚报、瞒报或者拒报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处罚 | |
17. 对污染源普查对象推诿、拒绝或者阻挠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处罚 | |
18. 对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材料消耗记录、生产记录、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记录、污染物排放监测记录以及其他与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有关的原始资料的处罚 | |
19. 对伪造、变造或者冒用统计调查证的处罚 |
| 索引号: | 11370685004267298C/2025-04659 | 成文日期: | 2025-10-10 |
| 发布机构: | 招远市统计局 | 组配分类: | 执法事项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