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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407B/2025-05080 成文日期: 2025-11-24
发布机构: 招远市民政局 组配分类: 办事服务

【申报指南】招远市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申办流程

发布日期:2025-11-24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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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民政局、各镇街民政办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烟民【2021】6号)开展经济困难老年人申报及管理工作。经济困难老年人待遇分为生活补贴(免申即享)、护理补贴两部分。

生活补贴办理流程为:基层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每月比对低保人员名单,当低保对象年满60周岁前一个月,基层民政部门工作人员主动将其增员至经济困难老年人,于次月发放补贴,并告知本人,让其了解相关政策,知晓补贴缘由。全过程无需群众提供任何材料,免申即享。

护理补贴办理流程为:在办理生活补贴的同时,告知本人携带身份证及时到评估机构进行能力评估,镇民政部门对接评估机构,及时公示评估结果,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待遇,于次月发放,无需群众提供任何材料。

群众新申请低保待遇,拟办理人员年满60周岁的,生活补贴、护理补贴的办理,在低保审批当月按照以上流程办理,与低保金同月开始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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