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民政局、各镇街民政办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烟民【2021】6号)开展经济困难老年人申报及管理工作。经济困难老年人待遇分为生活补贴(免申即享)、护理补贴两部分。
生活补贴办理流程为:基层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每月比对低保人员名单,当低保对象年满60周岁前一个月,基层民政部门工作人员主动将其增员至经济困难老年人,于次月发放补贴,并告知本人,让其了解相关政策,知晓补贴缘由。全过程无需群众提供任何材料,免申即享。
护理补贴办理流程为:在办理生活补贴的同时,告知本人携带身份证及时到评估机构进行能力评估,镇民政部门对接评估机构,及时公示评估结果,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待遇,于次月发放,无需群众提供任何材料。
群众新申请低保待遇,拟办理人员年满60周岁的,生活补贴、护理补贴的办理,在低保审批当月按照以上流程办理,与低保金同月开始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