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38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6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招远市交通运输局定于2025年12月30日起,受委托实施新增国内客船、危险品船运力审批,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经营性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经营性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外)等6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具体办理地址招远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温泉路111号),联系电话8266829。
特此公告。
招远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