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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386T/2025-03026 成文日期: 2025-12-26
发布机构: 招远市人社局 组配分类: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政策咨询服务】一次性创业补贴

发布日期:2025-12-2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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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关于印发烟台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烟财社〔2025〕6号)

1、对象范围:

法定劳动年龄内符合条件的首次创业人员。

2、政策申请条件: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注册地在招远市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创办小微企业的须在所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年;创办个体工商户的须在创办实体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或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形式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

3、补贴标准

个体工商户一次性补贴2000元;小微企业一次性补贴1.2万元。

4、申请材料:

①身份证和相关人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财务报表(小微企业:申报当月前连续1年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个体工商户:申报当月前连续1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或经营明细账);

④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企业提供)、个体工商户法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个体工商户提供)。

5、办理流程:

①创业者携带相关材料到创业所在地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申请,填写《创业补贴申请表》;

②镇(街)人社所初审合格后,报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③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审核;

④符合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条件的经公示后,编制发放表申请资金。

6、办理地点(方式)

招远市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7、咨询电话:招远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35-8239111

各镇(街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联系电话:

开发区:8253196     泉山办:8163816     罗峰办:8117736

梦芝办:8123776     辛庄镇:8315836     蚕庄镇:8325886

张星镇:8337736     阜山镇:8351686     玲珑镇:8360986

金岭镇:8371686     齐山镇:8417986     夏甸镇:8446986

毕郭镇:8471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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