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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108D/2025-05363 成文日期: 2025-12-29
发布机构: 招远市政府办 有效性: 有效

【部门二次解读】《招远市市管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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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市管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今年4月份印发实施,截至12月份,办法实施成效初显,进一步优化了我市国有经济布局,提升了市管企业核心竞争力。执行过程中有群众通过留言渠道对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咨询,为帮助大家深入理解这份文件的核心内容与实践意义,招远市财政局对《管理办法》进行二次解读。

一、《管理办法》的定位与核心目标

《管理办法》是招远市落实上级国企改革部署的关键落地文件。其核心目标明确,即通过明确市管企业主责主业,推动企业聚焦核心业务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最终实现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一方面锚定了企业服务地方发展战略的方向,另一方面也划定了企业经营管理的“红线”,为市管企业发展立标定向。

二、严格限定主业数量的目的

《管理办法》明确市管企业主业数量一般为1-2个,承担市委、市政府重大任务,或产业带动力强、资产规模大、公司治理和管理水平高的企业可增加1个。该限定主要针对过去部分市管企业存在的“盲目多元化、主业不突出”痛点,如部分企业跨领域经营,涉足工程、贸易、房地产等多个领域,导致各领域均缺乏竞争力。

通过数量管控,可有效解决上述问题:一是避免企业资源“撒胡椒面”,引导企业将精力集中在核心领域;二是倒逼企业主动剥离非核心业务,将各类资源向优势业务集中。最终实现让每个市管企业都拥有“拳头产品”和“核心领域”,形成“各有侧重、协同发展”的国有经济布局。

三、监管与责任追究措施的核心作用

《管理办法》构建了“全链条、硬约束”的监管体系,核心目的是确保企业发展不偏离主责主业方向,具体通过三大关键举措发挥作用:

1. 动态监测常态化:要求企业每年委托第三方评估主责主业发展情况,并于4月末报送专项报告,市国资局同步开展抽查工作,实时掌握企业主业发展进度。

2. 投资管控精准化:明确竞争类企业主业及拟培育主业之外业务投资不得超过年度投资计划的10%,公益类企业仅为2%。从“钱袋子”源头卡住非主业扩张口子,避免国有资本浪费。

3. 责任追究刚性化:明确违规经营后果,如未经批准开展主业及拟培育主业之外业务投资,不仅在考核中扣除该业务产生的营收、利润等相关指标数据,还可能面临股权无偿划转、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相较于“软提醒”,该类“硬约束”能有效震慑违规行为,保障政策落地见效。

四、《管理办法》实施对招远市国有经济发展的长远作用

长远来看,《管理办法》将成为招远市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 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引导国有资本向主责主业、战略领域集中,使国有资本更好地服务于城市发展大局和民生保障需求,提升国有经济对地方发展的支撑力。

2. 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摒弃“大而全”的发展模式,转向“专而精”的发展路径,在细分领域深耕细作、形成优势,助力企业成长为行业领先主体。

3. 防范国有资产损失风险:通过限定主业范围、严控非主业投资、强化责任追究等一系列举措,减少企业盲目扩张带来的经营风险,保障国有资本安全增值。

五、《管理办法》与上级文件及2020年《关于加强市管企业主业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关系

在与上级文件关系方面,招远市在精准对标上级文件精神、全面吃透核心要义的基础上,立足招远产业特点、发展定位和工作实际,靶向施策、精准发力,切实把上级决策部署转化为推动招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确保文件精神不折不扣落地生效。

在与《关于加强市管企业主业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的关系方面,主要有三点区别。首先,《工作意见》是以政府部门名义出台的文件,而《管理办法》是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后者层级更高;其次,《管理办法》较《工作意见》新增了关于主责的界定,使企业发展方向更明确;最后,《管理办法》新增了对未经批准开展主业及拟培育主业之外业务投资的责任追究措施,更显政策刚性。


解读单位:招远市财政局

联系人:王晓力

联系电话:0535-822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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