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阜山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于 2024 年11月7日经烟台市招远市人民政府批复(批复文号:招政土〔2024〕37 号)。现根据有关法律要求,予以公示,详细内容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镇域和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两个空间层次。其中镇域范围为阜山镇人民政府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全部国土空间,总面积为192.30 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为阜山镇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围合区域,面积 1.01 平方千米。
二、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1 年至2035 年,基期年为 2020 年,近期至 2025 年,远期至 2035 年。
三、目标定位
依托优越的区位交通优势和“山、水、金、村”的资源禀赋,将阜山镇建设成为黄金重镇、循环经济示范区、绿色新能源小镇,打造以食品加工、黄金特色产业、新能源产业为主导,现代农业和生态文旅为基础,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宜居宜业城镇。
四、开发保护格局
(一)底线管控
规划至 2035 年,阜山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4545.92 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不低于 4237.29 公顷,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 1569.45 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 101.40 公顷以内。
(二)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协同区域重大战略,立足阜山镇自然地理格局和资源禀赋,统筹 全域农业、生态和城镇空间,构建“一心、两轴、四片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一心”即镇驻地,强化综合服务功能。“两轴”即依托 G206 向西对接招远城区,向东对接栖霞市的区域联动轴,以及依托 X038 和 X039,南北向串联四片区的城镇发展轴。 “四片区”即黄金特色产业区、高效农业示范区、绿色建材产业区、休闲农业体验区。
(三)规划分区
以上位规划确定的规划分区为基础,结合全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功能空间,将全域划分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矿产能源发展区共 6 个一级分区。其中城镇发展区细化为居住生活区、综合服 务区、商业商务区、工业发展区、物流仓储区、绿地休闲区等 6 个二级分区;乡村发展区细化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等 2 个二级分区。
五、全域空间布局
(一)农业空间布局
落实耕地保护任务,优化农业空间布局,形成特色林果种植和粮食保障种植两大发展区。
(二)生态空间格局
结合山体、河湖水系等自然地理要素,构建“一带、两廊、多节点”的生态空间格局。
(三)镇村体系
根据镇村体系结构特点,考虑居民点的规模等级和服务职能,构建“镇区-中心村-基层村”三级镇村体系。
(四)产业发展布局
结合现有产业基础及区位功能,形成黄金特色产业区、高效农业示范区、绿色建材产业区、休闲农业体验区等四大产业片区。
(五)城镇开发边界范围规划布局
精准配置增量土地资源,合理优化存量空间,聚焦问题短板,优化建设用地结构,推动城镇功能完善与升级。
六、国土空间支撑体系
落实上位规划,落位栖莱高速,承接并优化招远至桃村市郊铁路 线型,预留建设控制地带。在镇域构建“五横四纵”的综合交通体系; 构建“镇-村”两级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镇域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明确防洪、抗震、消防、人防、地质灾害防治等重大灾害设防标准。
七、地方特色塑造
(一)历史文化保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 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镇域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严格保护,建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活化利用历史文化资源。
(二)城乡风貌引导
立足本土特色,在“山、水、林、田、园”自然格局的基础上, 划分现代城镇风貌区、绿色产业风貌区、乡村田园风貌区三大分区。
八、国土整治修复
规划期内加强森林生态保育修复、水生态环境治理修复、矿山生态修复等生态修复工程;稳步推进补充耕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用地整治、低效用地盘活等整治项目。
九、实施保障
加强规划传导衔接,划定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和村庄规划编制单元, 引导下位详细规划按需精准编制。明确近期重点项目,保障规划落地 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