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强制免疫政策改革创新,全面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进一步落实畜禽生产经营者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根据烟台市农业农村局、烟台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改革实施方案(2025年版)>(鲁牧计财发〔2025〕8号)》(烟农〔2025〕1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详见附件:
招农字〔2025〕46号-招远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2025版).pdf
招远市农业农村局 招远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