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关于印发《烟台市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要求,经我市协议管理评估小组和协议管理领导小组评估核准,将以下1家医药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烟台金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招远金娃店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1日至3月27日。
监督电话:0535—2761028
招远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3月21日
| 索引号: | 11370685MB28565230/2025-01175 | 成文日期: | 2025-03-21 |
| 发布机构: | 招远市医保局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根据烟台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关于印发《烟台市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要求,经我市协议管理评估小组和协议管理领导小组评估核准,将以下1家医药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烟台金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招远金娃店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1日至3月27日。
监督电话:0535—2761028
招远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