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市民政局印发的《2025 年全市社会救助领域群 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烟民函〔2025〕 13 号)、《烟台市社会救助规范化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烟 民函〔2025〕14 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 工作要求:
一、总体工作目标
认真研究学习烟台市民政局印发的《2025年全市社会救助 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烟台市 社会救助规范化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根据文件精神精心组 织,统筹规划,做好各项工作的布置和实施,通过强化规范管 理,切实履行好相关职责。同时要按照省民政厅、省纪委监委烟台市民政局相关部署要求,在巩固“人情保”“关系保”“政 策保”问题集中整治成果基础上,继续将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 问题作为2025年在全市集中推进的群众身边具体实事抓紧抓 好。
二、时间节点及督导方式
( 一 )动员部署阶段(4月30日前)各镇(街)接到 通知后要及时召开相关人员会议,部署学习《2025年全市社 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烟 民函〔2025〕13号)、《烟台市社会救助规范化提升年行动 实施方案》(烟民函〔2025〕14 号)等文件精神,明确工作目标,将综合治理与集中推进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中的“整治社 会救助不到位”问题一体推进,为我市社会救助工作长足发展 奠定坚实基础。
( 二)自查调整阶段(5月1日至9月30日)。各镇(街) 应根据自身情况,采取线上线下齐发力的方式,确保救助工作 规范开展。线上依托山东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深化 “数字监督”,及时精准核查处置死亡、服刑、重复保障、重 病重残等预警信息。线下规范申请受理、家庭调查、审核确认公开公示等各个环节流程,重点对社会救助不到位、政策执行 不规范、贪污侵占救助资金、信访矛盾化解不力、工作作风不 严不实等问题重点展开自查自纠。
(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0月30日)。各镇 (街)要按照烟民函〔2025〕13号有关要求,对照其中治理的 腐败问题、工作作风等问题认真检查,建立问题台账,逐条整 改,民政部门将按照一定比例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检 查,使整治行动成果常态化、长效化。对于因主观原因产生的 问题视情节严重性将作为问题线索移交给纪检监察部门。
( 四)工作总结阶段(11月上旬)。通过召开会议或印 发工作简报的方式总结、推广2025年度全市社会救助领域群众 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成果,不断提升救助帮扶成 效,切实做好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工作。
三 、工作要求
( 一 )提高重视程度。各镇(街)要切实担负起责任进一步聚焦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持续深化整治整改,切实
防范化解风险,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力争2025年底,实现我市社会救助政策机 制更加完善、工作流程更加规范、监管举措更加有力、文化氛 围更加浓厚、经办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 提升,群众可感可及进一步见行见效的社会救助新格局。
(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镇(街)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总结经验教训,探索改进措施,按照每年不少于两次的频次开 展村(居)社会救助协理员业务培训,对社会救助基础业务知 识及上级文件精神、工作注意事项等进行学习,推动救助政策 在一线规范落实。市民政局将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深入发现问 题,指导帮助纠正。对搞形式、走过场,发现问题不纠正,弄 虚作假、虚报瞒报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坚决查 处违规违纪行为。
( 三)强化工作实效各镇(街)要认真总结2025年度 全市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成 果,同时将好的经验做法转化到实际工作中,通过媒体宣传电子屏幕、宣传单、村居广播等方式不断提高救助渠道、救助 政策的群众知晓率,确保遭遇急难问题的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并于10月31日前形成工作总结报市民政局社会 救助科。
( 四)其他事项。2025年度低保、特困复核工作不再单 独安排,各镇(街)可根据本方案开展。同时,请各镇(街) 民政窗口于每月20日前,填报《2025年全市社会救助领域群 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招远市民政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