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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693K/2025-02148 成文日期: 2025-05-12
发布机构: 招远市农业农村局 有效性: 2025-07-01 有效

【招远市农业农村局】招远市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问答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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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贴对象包括哪些人?

答:在耕地上种粮(小麦)的农民。若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需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补贴发放对象以合同中明确的受益方为准,严禁补贴代领情况出现。

2.哪些耕地不予补贴?

答:非农征(占)用耕地(包括核电、光伏等)、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发展林果业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未通过面积和质量验收的“补”的耕地,均不予补贴。此外,违规占用耕地植树并林麦间作的、违规占用村集体公益用地种植小麦且因纳入核定范围显失公平的、种植饲用小黑麦等品种且用于饲料的、小麦收获前耕翻毁麦用于青贮或改种其他非粮作物的,也不纳入核定范围。已核定面积的,取消补贴发放资格;已发放的补贴,需收回市级财政。

3.补贴标准如何确定?

答:招远市将结合实际核定的小麦面积,按照市内补贴标准统一的原则,根据上级分配资金和市级财力情况,科学确定本地补贴标准,以确保补贴发放公平公正。

4.农户申请补贴流程是怎样的?

答:种粮(小麦)农民需自报告,应在上报时限内及时自报告小麦种植面积给各镇街,做到应报尽报、防止漏报。种粮(小麦)农民对自报告面积负责,规定时限内漏报视为自动放弃,虚报面积经核实后扣除虚报部分,多领补贴需收回,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补贴资格。

5.补贴资金如何发放?

答:市财政局按规定通过“一卡通”系统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种粮(小麦)农民社保卡银行账户。若补贴对象因各种原因无法办理社保卡,则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补贴对象在“一卡通”系统登记的银行账户。

解读单位:招远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王志伟

联系电话:0535-825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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