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信息公开 > 行政执法公示 > 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事后公开 > 行政强制
索引号: 11370685004267271L/2025-03417 成文日期: 2025-05-23
发布机构: 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组配分类: 行政强制

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强制措施信息公示(二)

发布日期:2025-05-23      浏览量:

字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王玉山

行政相对人代码

370624********5052

涉嫌违法事实

当事人所持有、使用的渔船涉嫌未按照规定进行检验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四条、第十四条。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决定书文号

鲁招渔(渔政)禁〔2025〕004号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实施内容

禁止船舶鲁招渔养37528离港招远渔港。

实施期限

60天

实施机关

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决定实施时间

2025年5月23日

如果需要下载附件,请扫描左侧二维码,在手机上打开本页面后进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