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文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农村学校财政投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近年来,市教育和体育局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高度重视农村教育发展,从师资保障、经费投入、基础建设等多方面优先考虑乡村发展,努力以乡村教育振兴助力乡村全面振兴。2023年9月27日,招远市被省教育厅认定为“山东省首批乡村教育振兴实验区”。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一是强镇筑基,重塑乡村教育新貌。围绕“山东省乡村教育振兴实验区”重点任务,全域推进教育强镇筑基行动。投资1.7亿元对乡村老旧校舍进行改旧换新,全面消除乡村校舍安全隐患,实现动态清零。投资300余万元,对11所乡村学校开展校园文化提升行动,构建“一校一品”特色发展新格局,重塑乡土文化自信,培养具有乡土情怀、文化底蕴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大力推进塑胶操场全覆盖工程,为全市乡村学校配备高标准塑胶运动场地,达到绿色环保要求,16所农村学校全部获评省级绿色校园。利用三年时间,提前完成所有乡村学校的照明改造,改善学生的用眼环境,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省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针对学生课桌趴睡午休难题,2024年,市教育和体育局启动“舒心午休”行动,按照先农村、后城市,分布解决的原则,优先为所有乡村学校配备了8300多件午休椅,以一把小小的午休椅实现乡村学子从“课桌趴睡”到“舒心躺睡”的历史性转变,相关做法被烟台市政府专题调研并作为范例全市推广,纳入烟台市2025年为民服务实事项目,2025年正在按照计划,继续为城区有食堂学校配备午休椅,这一惠民工程赢得了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点赞叫好。2024年12月27日,山东省教育厅在《关于推广乡村教育改革发展优秀案例经验的通知》中,对我市乡村教育案例经验《招远市靶向发力赋能乡村教育振兴》进行了推广。
二是强校扩优,提升乡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将集团化办学纳入教育综合改革核心工程,建立政策保障体系,先后出台《招远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集团化办学试点工作方案》(招教体发〔2021〕54号)《招远市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集团化办学工作方案》(招教体发〔2023〕11号)等纲领性文件,形成“市级统筹、部门联动、集团实施”的三级推进机制。按照“优质引领、强弱互补、特色共建”原则,采取“名校+弱校”“强校+新校”等组合策略,组建9大教育集团,将乡村学校、新建学校全部纳入,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00%覆盖,形成“城区核心校带动、乡村成员校协同”的全域发展模式,有效推进了学校间师资共享、学生共育、资源共建、合作共赢。在烟台市教育局召开的全市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工作调度会上,我市作了《“一核支撑、双轨并行、全域协同”有效推动集团化办学高质发展》的典型经验介绍。
三是机制保障,构建乡村教育优质均衡范式。秉持公平全面的教育理念,激发乡村学校办学潜力,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自1987年起,我市探索建立了“一评二挂”督导评估机制,经过多次迭代升级,形成了以“一评二挂”为基石,以县中划片招生为核心,独具招远特色的教育改革模式。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每年对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进行全面、细致评估,将评估结果与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学校绩效考核紧密挂钩,引导学校注重内涵发展,提升办学质量。特别是将高中统招生指标10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从制度层面保障乡村学生公平升入高中的机会,将学校之间单纯的“升学竞争”转变为“办学水平竞争”,充分调动乡村学校办学积极性,为城乡教育深度融合发展提供有力制度支撑,区域内基本实现“零辍学”“无择校”的良好发展态势,教育生态更加健康有序。2023年,《新华每日电讯》以《从一枝独秀到花开各表——县中划片招生已坚持36年的“招远案例”》为题,对招远市“一评二挂”的成功实践进行报道,彰显了这一制度的示范价值。
另外,根据财政部门意见。近年来,财政政策一直倾向于农村地区学校建设,包括投入数千万元对庙后吕家学校进行改扩建,每年大概投入二百多万对存在隐患的农村校舍进行改造,2024年财政共计拨付招远市农村学校生均公用经费1544万元,用于保障各学校正常运转。后续财政部门将积极会同教体局相关科室,尽量在拨付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时着重考虑农村学校。
下步,市教育和体育局将立足我市乡村教育实际,深入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政策,持续加大财政投入,深入推进乡村学校办学水平提高、为学校特色发展、学生全面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努力办好有情怀、有温度、有活力、有质量、群众满意的教育。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