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招远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招政办发〔2025〕1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驻招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组织编制了《2025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积极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年度内完成。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书面建议,按程序报市政府决定。
附件:招远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招远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1 | 招远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 市发展和改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