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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36X0/2025-02245 成文日期: 2025-06-03
发布机构: 招远市卫生健康局 组配分类: 工作计划(方案)

餐饮具集中消毒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5-06-0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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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内容

(一)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9个方面内容:

1.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地、设施设备和人员。

2.厂区环境、作业场所及生产工艺流程布局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3.清洗消毒、供排水、通风、废弃物存放等设施与设备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4.生产用水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自备水源及供水设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供水设施中使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6.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措施是否落实,清洗、消毒、烘干、包装等行为是否达到要求,能否保证清洗、消毒效果。

7.是否建立并执行出厂检验及留样制度,进行逐批检验,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留样管理及检验记录等情况是否规范。

8.出厂餐具饮具是否按规定使用独立包装袋密封包装,包装上标注内容是否齐全规范。

9.操作人员个人卫生及健康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二)抽检出厂餐饮具。对每家企业抽检2个批次不少于5套最小包装餐饮具(3双筷子按1套餐具计),抽检产品覆盖企业生产的碗、筷、杯、碟等全部产品。检测产品感官性状,游离性余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大肠菌群、沙门氏菌等。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自查自纠。指导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对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自查(附表1),发现问题进行自纠,制定自查自纠台账报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督一科。

(二)开展检查检验。对辖区内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随机抽样检验待出厂餐具饮具,做好样品信息记录和封装标记。抽检发现不合格情况抄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强化信用监管。全面推行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量化分级管理(附表2),对C级和不合格单位加大执法和抽检力度,检查结果在相关平台进行公示。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3月至4月)。指导企业完成自查,及时纠正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自查表报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督一科。

(二)现场检查(5月至7月)。卫生执法人员完成对辖区内全部企业的现场检查,同时抽取样品送检。将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小作坊”违法线索抄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总结上报(7月底)。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督一科

认真总结专项检查情况,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于7月31日前,将专项检查工作报告及汇总表(附表3、4),报市卫生健康局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公务邮箱。

四、工作要求

市卫生健康局以专项检查为契机,建立与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企业底数,互相通报企业违法线索、案件查处情况和产品抽检情况。把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和“双随机”抽查相结合。检查、处罚、抽检情况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并在政府官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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