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住房困难退役士兵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鲁建住字【2017】11号)、《招远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招政办发【2015】22号)、《关于调整住房保障政策有关标准的通知》(招政办发【2019】13号)等文件的规定,在经街道办事处(镇)初审、市民政局收入状况核对等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市住房保障部门对符合国家安置条件申报住房保障的住房困难退役士兵家庭的住房状况进行了核对,现将核对结果及住房保障资格认定情况进行公示,征询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6月5日--6月13日(7个工作日)。各申报家庭应注意仔细核对申报住房保障资格认定结果、打分排序各数据是否无误,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及时提出,公示期满后住房保障部门将不再进行更改,并根据打分因素对获得资格认定且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或申请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进行保障。监督举报电话:8234505
公示地点:招远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信息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住房保障-住房分配
招远市住房保障和交易中心
2025年6月4日
| 序号 | 人员 类型 | 户口所在街道(镇) | 退役 士兵 姓名 | 配偶姓名 | 家庭人数 | 民政确认家庭人均年收入 | 是否低保 | 是否劳模 | 是否优抚对象 | 残疾等级 | 有无住房 | 人均建筑面积 |
| 1 | 城镇义务兵 | 泉山街道 | 李明明 | 李爱鸿 | 4 | 9534 | 否 | 否 | 0 | 无 | 无 | 0 |
| 2 | 城镇义务兵 | 蚕庄镇 | 王首乐 | 滕正梅 | 2 | 19069 | 否 | 否 | 0 | 无 | 无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