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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MB28239162/2025-03260 组配分类: 城建环保
发文机关: 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承办单位: 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5-07-10 成文日期: 2025-07-10
编号: 第 7 号 会议编号: 招远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7号:关于“城市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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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丽莉、刘万成、张旭东代表:

您提出的“城市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其中针对当前垃圾分类工作的不足提出的有关建议,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3年3月,我市出台了《招远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标志着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拉开了序幕。近年来,我局不断强化垃圾分类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强化基础设施配备,实现了镇村、小区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具体工作开展如下:

一是强化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自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以来,我局始终将宣传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持续加大投入力度,累计印制垃圾分类宣传材料36000份,印制垃圾分类宣传扇30000把。多次协调各街道办事处、教育部门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广场、进学校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材料13000余份,发放垃圾分类宣传扇子10000余把,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海报10000余张;同时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宣传大屏等渠道广泛宣传垃圾分类。今年,结合第三届垃圾分类主题宣传周活动,组织各部门、各镇街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有效地提升了垃圾分类群众知晓率。

二是配置设施设备、夯实分类基础。2024年,我市已经统一采购了102辆垃圾清运车及3.8万个镀锌钢板分类垃圾桶,并全部配发到各镇街;在市区主次干道设置分类垃圾桶2600余个,为学校发放分类垃圾桶383个,为全市居民小区配备分类垃圾桶5600余个,实现了我市居民小区、镇街村居垃圾分类全覆盖,便于市民正确分类,确保垃圾及时、有序转运处理。

三是利用现有设施、构建收运体系。结合我市实际,认真分析研判,印制了《招远市餐厨废弃物单独投放告知书》,并组织人员向餐饮单位发放,扎实推进餐厨废弃物单独收集工作,目前已与全市40家餐饮企业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协议》,免费配发厨余垃圾桶100余个,并安排厨余清运车免费上门收运,日清运量约4吨。

四是强化政策引导、明确责任主体。2023年3月,我市出台了《招远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为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指明了方向;2024年11月,我市出台了《招远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细化了责任分工。在日常工作中,垃圾分类已被纳入招远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督查考核办法之中,并提高了占分比重,在督查垃圾治理情况时,加大对垃圾分类设施使用、垃圾混投等现象的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明确工作措施,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垃圾分类工作:

一是继续完善前端分类设施。今年,我市已经启动城镇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三期环卫设施采购项目,计划新建垃圾分类亭200个、垃圾分类房100个,并对市区11座小压站进行提档升级,进一步完善前端分类设施。

二是加快建立分类收运体系。今年来,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厨余垃圾方面,已与烟台十方环保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达成初步意向,由其将我市的餐厨垃圾集中收运至烟台进行处置,目前已将申请报送至烟台市城管局,待批复后继续推行。可回收物方面,积极协调东鑫集团,以建设可回收物分拣中心为核心,打造我市可回收物收集、运输、处置全链条管理体系。

三是扎实落实督导检查机制。组织专门的督导检查队伍,定期到市区居民小区和镇街村居进行督导检查,实行周检查、月通报工作机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整改,确保分类设施使用管理有序规范。

衷心地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对于您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将积极采纳、认真落实,推动我局各项工作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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