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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MB28239162/2025-03284 组配分类: 生态文明建设
发文机关: 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承办单位: 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5-07-10 成文日期: 2025-07-10
编号: 第 86 号 会议编号: 政协招远市十一届四次会议

第86号:关于“推进农村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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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人光委员:

您提出的“推进农村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的提案收悉,提案中指出的农村垃圾分类意识薄弱、分类设施不足、回收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切中要害,提出的建议对完善农村环境治理、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自2024年以来,我局为了提高农村居民对垃圾分类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平台宣传垃圾分类,如通过招远融媒、《今日招远》报刊、综合执法行政局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垃圾分类宣传;同时多次组织各镇街开展宣传活动、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海报,累计发放宣传材料13000余份,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海报10000余张,引导居民掌握正确的分类方法。

二是加强基础设施配备。2024年以来,我市已经投资4300多万元用于采购垃圾清运车102辆及镀锌钢板分类垃圾桶3.8万个,现已全部配发到各镇街,确保农村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同时今年,我市将对前段分类设施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已经启动城镇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三期环卫设施采购项目,计划新建垃圾分类亭200个、垃圾分类房100个。

三是完善回收体系建设。目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动谋划,认真研究厨余垃圾和可回收物的单独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厨余垃圾方面,已与全市40家餐饮企业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协议》,免费配发厨余垃圾桶100余个,并安排厨余清运车免费上门收运,日清运厨余垃圾约4吨,同时积极推进餐厨废弃物单独回收处置工作,已与烟台十方环保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达成初步意向,计划由其将我市的餐厨垃圾集中收运至烟台进行处置。可回收物方面,加强与东鑫集团沟通,加快推进市场化运作,以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建设为核心,打造我市可回收物分类收运、分类处置的全链条管理,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

四是加强工作督导检查。自2023年起,我市先后出台了《招远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招远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细化了责任分工,明确了工作责任。同时,将垃圾分类纳入到招远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督查考核办法,提高其占分比重,在到村督查垃圾治理情况时,加大对垃圾分类设施使用、垃圾混投等现象的督查力度,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衷心地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对于您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将积极采纳、认真落实,推动我局各项工作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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