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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0605/2025-04549 组配分类: 财政经济
发文机关: 招远市商务局 承办单位: 招远市商务局
发文日期: 2025-07-15 成文日期: 2025-07-15
编号: 第 53 号 会议编号: 招远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53号:“关于调整进口金精矿归类”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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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调整进口金精矿归类”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海关拟对金精矿归类规则做出重大调整,将铁硫含量超过一定标准的金精矿认定为黄铁矿,由免税进口变为征收进口环节13%增值税和1%关税这一新情况。市商务局迅速行动、主动作为,联合烟台海关驻招远办事处积极争取中国黄金协会和各级海关部门的支持,共同对上呼吁妥善解决金精矿进口归类和税征问题。多次赴相关部委和海关总署汇报情况,邀请来我市开展实地调研。经各方共同努力,相关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我市进口矿产品仍按金精矿归类免予征税。下步,招远市商务局将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动态,强化与海关和相关商协会组织的配合联动,积极为外贸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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