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鹏、张兴林、王军杰、徐学龙、辛萍、宋亮、魏嘉惠、时张玲、李科霞、臧国林、董瑛、王全英、丛宝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水源地周边生态项目扶持力度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生态环境局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省等上级资金,支持水源地周边生态环保项目建设,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有力保障了全市居民饮水安全。
一、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近年来,市政府先后印发了《招远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以及《招远市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了地表水型水源地和地下水型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工业企业、交通穿越、面源污染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治,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问题达标。二是加强水源地风险防控能力,组织专门力量,定期开展饮用水源地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组织整改。三是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每季度对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一次取样检测,全面掌握水源地水质情况,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二、加大水源地资金支持力度
2019年,我局积极申请并获上级批复的50万元省定贫困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拨付夏甸镇,用于支持水源地周边村庄岚子东、大龙夼、小院沟、山榛沟等四个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2020年,我局积极申报并获拨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380万元,优先用于水源地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21年以来,我市申请国开行“百县千亿”工程贷款2.73亿元,用于160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其中相关资金优先用于水源地保护区内村庄的治理,截至目前,夏甸镇23个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村庄,已有18个村庄完成生活污水治理,其余村庄将视情继续开展治理工作。
三、研究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
我省目前仅出台了流域跨地市、区县断面之间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省、市层面暂未出台县域范围内生态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下步,我局将认真研究此建议,强化与水务、农业、综合执法、财政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对接沟通,根据部门职责,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等资金支持,结合上级政策,积极探索县域范围内生态补偿资金渠道。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