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玉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农村塘坝水渠等设施功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结合我局职能,我局目前没有单独农村塘坝水渠等设施建设项目,但我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以对项目区内符合条件的塘坝、水渠工程进行清淤、护坡、维修等。目前高标准农田立项条件是:单个项目5万亩以上,集中连片建设;不得在属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中规定禁止立项的地块上建设高标准农田,不得在“非农化”“非粮化”的地块上开展建设。
1.高标准农田建设对于保障粮食安全、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现代农业具有重要意义,我市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一直在高标准高要求的稳步推进着。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集中投入、共同建设”的要求科学编制专项规划,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和任务,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根据不同区域类型,优先选择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开发潜力大、配套能力强、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建设灌溉水源、硬化道路等在内的工程,发挥辐射带动功能。
2.积极完善高标准农田项目储备库,做好项目储备工作。我局将严格按照《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山东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烟台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正)》等文件要求,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以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区域,统筹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两类项目,进行项目储备,做到应储尽储,为对上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任务打好坚实基础。
3.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局截至目前建成高标准农田7.1万亩。项目建成后,项目区农业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备,农业生产条件及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粮食生产能力明显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旱能灌、涝能排、高产稳产、旱涝保收”的要求,科学规划、统筹施工,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合理优化布局,稳步推进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加强后续管理责任。对建成的塘坝、水利等设施,由各镇政府牵头落实到村或由村代管的水利设施,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建立管护长效机制。
招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