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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175B/2025-03436 组配分类: 财政经济
发文机关: 招远市市场监管局 承办单位: 招远市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5-07-23 成文日期: 2025-07-23
编号: 第 3 号 会议编号: 招远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3号:关于对“大力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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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生物医药产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招商,培育医药产业集群方面

(一)提供政策支持与指导。参与落实生物医药产业专项扶持政策,如对新药研发、企业落户等给予资金奖补。为招商项目提供政策咨询,确保企业了解并能享受相关优惠。

(二)编制产业图谱。梳理分析生物医药产业链上中下游关键环节、发展现状、未来趋势及市场商机等,编制产业图谱研究报告,为精准招商提供依据。

(三)开展招商活动。积极参与各类招商活动,主动拜访医药企业、科研机构等。利用自身监管领域的资源和信息,挖掘潜在招商项目,通过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等方式,吸引相关企业集聚。

(四)强化企业服务。定期走访调研医药企业,了解企业需求,帮助解决发展中的问题。组织开展政策培训、技术交流等活动,搭建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的合作平台,促进产学研结合。  

(五)加强质量监管与安全保障。组建专业检查组,开展穿透式“体检”检查,帮助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运用多种监管方式,排查风险隐患,保障医药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产业集群的良好形象。

二、打造品牌、培育医药产业龙头方面

(一)加强品牌培育指导。挖掘具有地域特色和市场潜力的医药产品,指导企业进行品牌定位和策划,制定品牌发展战略。

(二)提升品牌质量保障。推动企业实施标准化战略,帮助制定和执行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严格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加强对医药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检,确保品牌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三)强化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医药品牌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依法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维护品牌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品牌发展环境。

(四)提供政策支持与服务。参与制定并落实扶持医药产业龙头企业的政策措施,如税收优惠、财政补贴、项目申报支持等。对重点龙头企业实行“一企一策”,帮助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推动企业创新发展。鼓励龙头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建立研发机构和创新平台,促进产学研合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六)促进产业集聚与协同。引导龙头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形成产业集群。组织开展产业对接活动,加强企业之间的协作配套,提高产业协同创新能力。

三、要素保障方面

园区规划总面积1800亩,东起厚德路、西至水夏路、南起致远路、北至怀远路。分为公共服务区、生物制药区、化学药区、医疗器械区和中药区5大功能区。目前园区已完成“二纵四横”六条道路建设,同时配套建设了排水、排污、强弱电、绿化等,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已基本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另外一条纵向道路今年待土地指标落实,相关手续办理结束后进行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其中一期规划占地650亩,同时园区配套建设了蒸汽配套、公共污水预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就建议中“要在环境保护方面优先给予保障”方面明确审批服务专员,提前研判项目的环境可行性,依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的具体要求,为项目能否落地提供科学、清晰、高效的判定依据;全程跟踪服务,实行“管家式”贴心服务,及时为环评编制及环评手续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排忧解难,助推项目落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以国土空间规划和实际项目作为配置计划指标的依据。对于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和纳入省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争取使用国家计划指标,对于纳入省级统筹保障的项目用地争取使用省计划指标,尽全力满足各类用地需求,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提供坚实土地要素保障支撑。市财政局就建议中提到的“研发资金不足”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批示,结合市场监管局日常业务工作需要,预算每年安排市场局预算业务经费,专项用于市场监管工作等,为我市市场监管工作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多措并举,在“人才支撑”方面给予保障,努力促进青年人才优惠政策落实,自2024年6月1日起,对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企业(含中央、省属驻烟企业)工作的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学士本科生及专科生,在烟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分别给予每人每年3.6万元、2.4万元、1.2万元、6000元生活补贴,补贴时限为3年。在烟新购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金额的30%,最高分别给予不同一次性购房补贴。对生物医药产业领域制造业企业中符合上述条件且属于符合条件的重点高校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士本科生,生活补贴时限延长至5年。博士一次性购房补贴提高至最高26万元。自2024年6月1日起,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符合条件的40周岁以下博士,急需紧缺的35周岁以下硕士及30周岁以下本科生,在烟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分别给予每人每年3.6万元、2.4万元、1.2万元生活补贴,时限3年;在烟新购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金额的30%,最高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自2024年6月1日起,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符合条件的重点海外高校40周岁以下博士、35周岁以下且学制2年以上硕士,在烟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分别给予每人15万元、6万元一次性留学费用补贴。2024年为在招远工作的1419名人才发放人才补贴2500万元,其中购房补贴1195.52万元,生活补贴1304.48万元。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工作的关注,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再次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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