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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175B/2025-03467 组配分类: 社会建设
发文机关: 招远市市场监管局 承办单位: 招远市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5-07-23 成文日期: 2025-07-23
编号: 第 114 号 会议编号: 政协招远市十一届四次会议

第114号:关于对“解决城市住宅电梯安全隐患”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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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微、陈军、栾志东、刘培峰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城市住宅电梯安全隐患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电梯数量不断增长,电梯安全问题也日益成为老百姓关注的热门话题。为了保障全市人民能够安全放心地乘用电梯,招远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关于电梯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的通告》,督促使用单位、维保单位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和隐患排查整治。

一是明确电梯的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小区电梯为广大业主共有产权,使用单位一般是物业,在没有物业等其他委托单位的情况下,根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八十五条之规定,由电梯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确定使用单位,或者由电梯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使用单位责任。我局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中,加大对小区电梯的检查力度,督促小区电梯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开展培训以及应急演练。组织小区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检测单位召开电梯新检规和检测规则宣贯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普及安全技术规范新要求;组织开展严重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安全教育培训,使电梯使用单位熟知电梯严重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并制订本单位《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排查事项清单》,进一步提升企业发现隐患、根除安全隐患的能力与水平;编订《特种设备培训资料汇编》并下发至全市电梯使用单位,督促其开展作业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企业电梯使用安全管理水平;组织开展小区(玉泉花园)电梯、公共聚焦场所(金都百货)电梯应急救援演练各1次、4家小区物业、18家电梯维保单位以及300多名群众全程观摩学习,大幅提升了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特种设备应急处置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增强了群众乘梯的安全意识。

三是开展监督检查。针对雷雨恶劣天气,组织电梯维保单位关于紧急救援装置有效性、地坑积水、电梯运行状况等方面开展隐患排查,共排查电梯2037台,消除安全隐患111处,确保雨季电梯安全运行;组织对电梯使用状况进行检查,共检查电梯669台,发现并整改隐患142处;近期为解决基层监管的短板,邀请烟台特检院专家对公共聚集场所或者投诉较多的高风险的电梯等进行技术性检查,重点检查故障率较高的紧急报警装置、限速器-安全钳联动防夹保护装置等电梯安全附件以及应急照明等,目前已检查使用单位5家,设备11台,发现并整改技术性隐患7处。同时依法严厉查处电梯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重大安全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严管重罚。2024年以来立案查处6起(电梯使用单位2起,电梯维保单位3起,检测机构1起),已结案4起,罚没款8.05万元。

后续我局将以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为基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把电梯质量关、登记关、使用关、维保关,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同时,利用科技手段加强智慧监管,充分运用电梯96333服务平台,倡导各电梯维保单位开展无纸化维保,将维保数据和维保图片实时上传至服务平台,随时管控电梯维保质量,杜绝虚假维保,杜绝电梯带“病”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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