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艳蕾委员(市第一中学):
您(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电动车安全充电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规范停放管理,维护公共秩序
(一)强化小区内停放监管
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划定电动车专用停放区,严禁占用消防通道、楼梯间等区域。联合社区、消防部门清理“僵尸电动车”,2025年上半年已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清理存量94辆,已整改30处违规停放行为。
(二)推动小区项目配套建设
指导小区改造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棚,截至目前全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共有251个。
二、加快充电设施建设,消除安全隐患
(一)整治违规充电行为
联合消防、市场监管、应急、公安等部门检查小区充电隐患32次,整改私拉乱接、“飞线”充电等问题18处。推动老旧小区充电桩建设,2025年上半年已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1584个。
(二)规范新建小区配建标准
要求充电桩具备防火分隔、自动断电功能。鼓励引入第三方智能充电管理平台,提升安全监测能力。
三、深化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
下发《关于加快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的通知》《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等通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快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同时利用短视频、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推送安全提示,提高小区业主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和充电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