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7-09 浏览量:
依据《关于调整全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烟民【2024】6号),自2024年1月1日起,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497 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 122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