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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693K/2025-03161 成文日期: 2025-08-12
发布机构: 招远市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本级文件】招远市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评审标准

发布日期:2025-08-12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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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特制定招远市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评审标准如下:

1、应有一定的粮油等大宗作物耕、种、防、收农业社会化服务经验,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需提供所有大型农机规格、型号、数量等明细表;机手花名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不应低于20台大型农业机械的组织能力,服务主体年均服务面积应累计折合亩1000亩以上。

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未列入省异常名录清单,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4、农机操作人员具有相应的操作资格(操作证件年检合格),动力机械应按时参加年度安全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作业,5年内没有发生农机安全事故。

5、优先支持安装符合国家要求的作业监测应用终端,使用精量播种机、深翻深松等先进机械开展服务的主体。

报名时间: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19日

报名电话:8253620

联系人:杨杰 王英茜

邮箱:www.zyjgzz163.com


招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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