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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255Y/2025-04962 成文日期: 2025-08-13
发布机构: 招远市财政局 组配分类: 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等

招远市财政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

发布日期:2025-08-1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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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招远市财政局

执法机构设置:会计监督科、金融运行监测中心、综合科、国资科等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路287号

联系方式:会计监督科(0535-8242932)、金融运行监测中心(0535-8066986)、综合科(0535-8242911)、国资科(0535-8222642)

二、执法职责、权限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各当事人、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山东省财政监督条例》《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执法程序

详见政务公开>行政执法公示>事前公开>程序流程图

五、监督途径

窗口投诉: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路287号招远市财政局办公室

电话投诉:0535-8212879

信件投诉: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路287号招远市财政局办公室,邮编265400

邮件投诉:zysczjbgs2879@yt.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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