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招远市财政局
执法机构设置:会计监督科、金融运行监测中心、综合科、国资科等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路287号
联系方式:会计监督科(0535-8242932)、金融运行监测中心(0535-8066986)、综合科(0535-8242911)、国资科(0535-8222642)
二、执法职责、权限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各当事人、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山东省财政监督条例》《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执法程序
详见政务公开>行政执法公示>事前公开>程序流程图
五、监督途径
窗口投诉: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路287号招远市财政局办公室
电话投诉:0535-8212879
信件投诉: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路287号招远市财政局办公室,邮编265400
邮件投诉:zysczjbgs2879@yt.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