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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2474/2025-03406 成文日期: 2025-08-28
发布机构: 招远市教体局 组配分类: 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等

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

发布日期:2025-08-2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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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

执法机构设置:督导室、安全科、基础教育科、职成教科、人事科、学前科、教育科学研究中心、体育运动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招远市罗峰路185号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

联系方式:督导室(0535-8246316)、安全科(0535-8246339)、基础教育科(0535-8246336)、职教科(0535-8246351)、人事科(0535-8246390)、教育科学研究中心(0535-8215726)、体育运动服务中心(0535-8213752)、学前科(0535-8246392)

二、执法职责、权限

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对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负责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对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的管理、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应用情况;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组织协调全省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督导省级青少年单项体育竞赛等。

三、执法依据

《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暂行管理办法 》、《全民健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四、执法程序

详见政务公开>行政执法公示>事前公开>程序流程图

五、监督途径

窗口投诉:招远市罗峰路185号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

电话投诉:0535---8213513

信件投诉: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  

邮编:265400

邮件投诉:zysjytyjxzzf@yt.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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