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渔业监督监察科执法岗位责任清单
科室名称 | 科室职责 | 职责类别 | 岗位职责 |
渔业监督监察科 | 负责海域、海岛违法行为立案 | 行政处罚 | 1.监督检查海洋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 2.具体负责制定并实施海洋监察计划,对本市管辖海域的使用及涉海工程实施巡航监察,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3.负责实施海洋环境经常性监察、监视,及时掌握海洋环境动态和趋势。 4.负责法律法规授权的海上执法活动,调查处理海域使用纠纷,维护海洋主权和海域使用秩序,保护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
渔业监督监察科 | 负责渔业船舶、渔港监督监察 | 行政处罚 | 1、负责辖区海域渔业船舶事故的调查调解工作 2、负责辖区内渔业船舶所有权证书及国籍证书的发放工作。 3、负责辖区内渔业船舶救生、消防、通讯设施配备情况,船名号刷写、船员培训、渔船进出港签证,查处各种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
渔业监督监察科 | 负责海洋渔业船舶、船员违法行为立案 | 行政处罚 | 1.负责在册渔船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涉渔“三无”渔船的查处。 3.禁用渔具清理整治工作。 4.与有关渔业的管理,如:珍稀水生动物的保护管理、伏季休渔工作、渔业安全、水产品质量监督等管理。 5.负责渔政管理有关资料的统计、汇总、上报。 6.维护渔业生产的正常程序,调解渔业纠纷。 7.负责审核和发放渔业捕捞许可证。 |
渔业监督监察科 | 海洋渔业船舶检验 | 行政处罚 | 1.负责捕捞渔船的燃油补贴申报及发放。 2.负责捕捞渔船减船转产及资金发放。 3.具体负责全市44.1KW以下渔业船舶法定检验。 4.负责船检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渔船检验、渔船统计及报表。 |
渔业监督监察科 | 负责海洋渔业船舶安全、涉外渔船监管 | 行政处罚 | 1、负责海上安全生产工作。 2、相关检查考核资料准备、上报、收集工作。 3、负责海上应急救援工作。 4、涉外渔船监管工作。 |
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监察科执法岗位责任清单
科室名称 | 科室职责 | 职责类别 | 岗位职责 |
执法监察科 | 自然资源(土地、矿产、测绘)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 行政处罚 | 立案:按照要求及时检查涉嫌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提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建议。 调查: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并收集相关证据,调查取证不得少于两人,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调查结束后,起草《违法案件调查报告》。 |
执法监察科 | 自然资源(土地、矿产、测绘)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 行政处罚 | 立案:按照要求及时检查涉嫌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提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建议。 调查: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并收集相关证据,调查取证不得少于两人,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调查结束后,起草《违法案件调查报告》。 |
执法监察科 | 自然资源(土地、矿产、测绘)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 行政处罚 | 立案:按照要求及时检查涉嫌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提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建议。 调查: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并收集相关证据,调查取证不得少于两人,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调查结束后,起草《违法案件调查报告》。 |
执法监察科 | 自然资源(土地、矿产、测绘)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 行政处罚 | 立案:按照要求及时检查涉嫌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提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建议。 调查: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并收集相关证据,调查取证不得少于两人,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调查结束后,起草《违法案件调查报告》。 |
执法监察科 | 自然资源(土地、矿产、测绘)违法行为案件审理、处理决定、执行、结案 | 行政处罚 | 案件审理:组织审理人员对案件调查报告和证据等相关材料进行审理。 处理决定:根据审理和法制审核,填写《违法案件处理决定呈批表》。决定行政处罚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未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行:处罚决定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履行的,应当制作《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送达十个工作日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结案:符合结案条件的,填写《结案呈批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