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室名称 | 科室职责 | 职责类别 | 岗位职责 |
| 综合科 |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大队的行政事务以及内外关系的协调和各类会议的筹备工作。 三、负责综合性报告、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的起草、修改、打印、归档工作。 四、负责组织、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及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考核。 五、负责加强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党建工作,组织好学习。 六、负责文档、印章、办公用品的保管发放,做好文印工作。 七、负责大队办公用品的管理,做到购进有计划、有请示,发放有记录。 八、负责大队的安全生产、值班和卫生清洁等各项工作的管理。 九、负责大队办公设施及执法装备的统一管理、维修和使用工作。 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行政处罚 | 综合岗。负责单位文电、会务等日常工作;负责草拟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办法,制定执法程序、执法标准、执法文书等;负责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管理、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党建、信息化建设、法制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工作。 |
| 违章处理室 |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认真核实执法监督科、各监察中队、站移交的车证及取证材料,并做好登记、保管工作。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及上级的要求,正确应用执法程序、使用执法文书,严格按照处罚标准,及时处理违法车辆,及时返还处理完毕的所扣车证、文书、票据等,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负责大队查处的违法车辆的信息统计上报和信息抄告工作。 四、负责每月文书使用、罚款金额的统计工作,汇总后上报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 五、按照要求建立健全违法车辆档案。 六、依据有关规定,对监察中队、超限检测站所处理的案件进行认真审理和复核,对不按规定处理的案件进行登记并上报大队领导。 七、负责交通监察各类统计报表的汇总和报送,及时向领导提供信息。 八、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行政处罚 | 违章处理岗。负责接收违章案件材料;负责违章案件的处理工作;负责建立和保管违章案件卷宗档案;负责执法案件的数据统计、汇总、分析和上报;负责违章车辆保管场的监督工作;负责群众对违章案件处理咨询工作,协助处理群众信访工作;负责上级交办其它工作事项。 |
| 执法监督科 |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组织协调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执法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 四、负责交通运输监察法治工作调研,交通法律法规解释工作,受理行政处罚案件的复核以及案件的应诉、举证工作。 五、负责组织、督察上级开展的各类专项检查活动,及时汇总、统计、上报开展情况,做好总结工作。 六、负责对移交案件的审核,审核通过后移交违法处理室。 七、负责执法督察工作和治理交通运输监察系统公路“三乱”工作。 八、负责行政处罚执法文书的审核、归档和保管工作。 九、负责受理全市交通运输监察执法投诉、举报工作。 十、负责交通运输监察系统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行政处罚 | 执法监督岗。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政策研究,参与制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管理制度等;负责对大队执法人员进行法制教育、执法培训;负责对违法案件、合同文本的审核;负责行政执法证件和执法文书的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听证等工作;负责法律宣传与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投诉、信访等工作;负责参与执法案卷考评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工作;负责执法案件的对外协调和司法衔接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安全监督管理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
| 监察中队 |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交通运输路政管理、运政管理(含城区公共交通)等市场秩序的综合执法工作,履行大队规定的交通运输监督检查职责。 三、负责对查处车辆登记、外勤文书制作、审查和移交工作。 四、日常执法工作中,填写好查车日志,妥善处理在执法工作中遇到的突发问题,并及时向大队领导汇报。 五、按照部规定的行政执法“五个规范”“交通行政执法禁令”和治理超限超载“十不准”来实施执法,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服务,坚决杜绝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行为,杜绝公路“三乱”现象,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六、贯彻上级“一岗双责”要求,做好工作环境和执法现场安全管理,发生重大事件、事故及时向上级报告。 七、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行政处罚 | 路政执法岗。负责侵占和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负责路产路权的监督保护工作;负责影响、破坏路域环境行为的执法检查;负责县乡公路的保畅工作;负责路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办理;负责路政案卷的完善、归档工作;负责受理、查处公路路政投诉案件。 |
| 超限检测站 |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车辆超限治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制定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各项管理制度。 三、开展超限超载联合执法活动,依法对公安交通部门引导至超限检测站的车辆进行检测,开具称重和卸货单。 四、监督当事人对超限运输车辆采取卸载、分装等消除违法状态的改正措施。 五、收集、整理、上报有关检测、执法等数据和动态信息。 六、管理、维护公路超限检测站的设施、设备和信息系统。 七、对在执法工作中遇到的突发问题,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大队领导汇报。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九、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行政处罚 | 公路治超执法岗。负责超限检测站、卸货场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路面超限超载车辆的执法检查工作;负责货运源头装载企业超限装载行为的执法检查工作;负责货运车辆路面抛撒行为的执法检查工作;负责案卷的完善、归档工作;负责受理、查处超限超载投诉案件。 |
| 索引号: | 11370685004267159M/2025-04934 | 成文日期: | 2025-08-28 |
| 发布机构: | 招远市交通局 | 组配分类: | 执法岗位职责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