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信息公开 > 行政执法公示 > 招远市交通运输局 > 事前公开 > 服务指南
索引号: 11370685004267159M/2025-04938 成文日期: 2025-08-28
发布机构: 招远市交通局 组配分类: 服务指南

招远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5-08-28      浏览量:

字号: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办理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案件。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4.山东省农村公路管理条例;

5.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三、承办机构

招远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

四、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申请→现场勘察→审查审核→作出许可决定→颁发许可证。

五、办理时限

符合当场办理的予以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要求时限办理。

六、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陈述申辩、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申请进行陈述申辩、听证;向交通运输行政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七、联系电话、办公地址和时间

联系电话:0535-8166785;

办公地址:招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温泉路111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如果需要下载附件,请扫描左侧二维码,在手机上打开本页面后进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