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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1836/2025-03415 成文日期: 2025-08-28
发布机构: 招远市水务局 组配分类: 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等

招远市水务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

发布日期:2025-08-2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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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招远市水务局

执法机构设置:工程规划建设管理科,水资水保科,农水科,水旱灾害防御科,河湖管理科、移民科、综合科

办公地址:招远市温泉路335号招远市水务局

联系方式:工程规划建设管理科0535-8938317,水资水保科0535-8211030,农水科0535-8938031,水旱灾害防御科0535-8938322,河湖管理科0535-8210180、移民科0535-8938323、综合科0535-8938311

二、执法职责、权限

负责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四、执法程序

详见政务公开>行政执法公示>事前公开>程序流程图

五、监督途径

窗口投诉:招远市温泉路335号招远市水务局

电话投诉:0535---8938311

信件投诉:招远市水务局  

邮编:265400

邮件投诉:zyswjfgk@yt.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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