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招远市水务局
执法机构设置:工程规划建设管理科,水资水保科,农水科,水旱灾害防御科,河湖管理科、移民科、综合科
办公地址:招远市温泉路335号招远市水务局
联系方式:工程规划建设管理科0535-8938317,水资水保科0535-8211030,农水科0535-8938031,水旱灾害防御科0535-8938322,河湖管理科0535-8210180、移民科0535-8938323、综合科0535-8938311
二、执法职责、权限
负责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四、执法程序
详见政务公开>行政执法公示>事前公开>程序流程图
五、监督途径
窗口投诉:招远市温泉路335号招远市水务局
电话投诉:0535---8938311
信件投诉:招远市水务局
邮编:265400
邮件投诉:zyswjfgk@yt.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