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招远市农业农村局 | ||||||
机构性质 | 行政机关 | 主体类别 | 法定行政机关 | ||||
法定代表人 | 刘治峰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拨款 | ||||
单位地址 | 招远市泉山路27路 | 投诉举报电话 | 0535-8213605 | ||||
队伍编制 状况 | 农业农村局实有行政执法人员111人,取得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111人 | ||||||
执法的主要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山东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山东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种子法》《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畜牧法》《蚕种管理办法》《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山东省农业植物检疫办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实施意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山东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实施意见》《乡村兽医管理办法》《草种管理办法》《山东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
委托执法 情况 | 是否实施 委托执法 | 是 | 受委托执法 单位名称 | 招远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
受委托执法 机构的性质 | 事业单位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拨款 | ||||
受委托执法 机构执法 人员情况 | 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20人 | ||||||
委托执法 依据 | 《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十九条 | ||||||
| 索引号: | 11370685004267693K/2025-03369 | 成文日期: | 2025-08-28 |
| 发布机构: | 招远市农业农村局 | 组配分类: | 主体资格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