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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36X0/2025-03492 成文日期: 2025-08-28
发布机构: 招远市卫生健康局 组配分类: 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招远市卫生健康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发布日期:2025-08-2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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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执法类别

审核事项名称

适用情形

实施依据

1

重大行政处罚

对违反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依法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一)对公民处以2万元以上(含2万元)罚款、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罚款事项;

(二)没收非法财物10万元以上或责令停产停业的事项;

(三)吊销卫生许可证或执业许可执照的事项;

(四)致人死亡、伤残或者导致10人以上严重伤害的;

(五)上级督办的或涉及人数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事项;

(六)重大案件实施免除处罚或者减轻处罚的;

(七)移送应当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事项;

(八)市卫生健康局认为需要集体讨论的其他案件;

(九)经行政机关复议、人民法院审理或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督检查,被撤销或确认违法、并责令重新办理的事项;

(十)情况复杂,违法情节严重的其他重大行政处罚事项;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和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处罚事项。

 

例:《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2月通过,2013年6月修正, 2025年4月第二次修正)第一百零七条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年6月国务院令第380号,2011年1月修改)第四十七条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五十七条


2

重大行政强制

对违反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采取重大行政强制的行为

(一)查封场所,查封设施或财物价值5万元以上;

(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涉及面大、影响面广的重大行政强制决定。

 

例:《职业病防治法》(1989年2月通过,2013年6月修正, 2025年4月第二次修正)第九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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