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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MB28521519/2025-03354 成文日期: 2025-08-28
发布机构: 招远市退役军人局 组配分类: 不罚轻罚清单

招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不罚清单”和“轻罚清单”

发布日期:2025-08-2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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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轻微违法行为,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序号

违法行为

适用条件

法定依据

1

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拒绝或无故拖延执行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

(二)未依法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三)与残疾退役士兵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的。

在限期内改正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底五十条(2011年10月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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