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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MB28521519/2025-03359 成文日期: 2025-08-28
发布机构: 招远市退役军人局 组配分类: 服务指南

招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处罚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5-08-2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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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1.对冒领、骗取烈士褒扬金、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及骗取医药费行为的处罚

2.对不履行军人优待义务的处罚

3.对不履行烈士遗属优待义务的处罚

4.对不履行安置义务的单位处罚

二、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招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行政领域行政处罚。

三、执法依据

《监察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四、承办机构

招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五、办理基本流程

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法制机构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处罚事前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

六、办理时限

有法定办理时限的在法定时限内办理。

七、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招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投诉电话:0535-8076700

信函投诉:招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65400)

八、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分至11:30分,下午2:00至5:30分,办公电话:0535-8076700

办公地址:招远市温泉路128号金融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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