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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MB28565230/2025-04679 成文日期: 2025-08-28
发布机构: 招远市医保局 组配分类: 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等

招远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

发布日期:2025-08-2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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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招远市医疗保障局

二、执法职责、权限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下列行政执法职责:

(一)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

(二)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依法查处生育保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四、执法程序

详见政务公开>行政执法公示>事前公开>程序流程图

五、监督途径

(一)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电话:0535-27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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