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下列行政执法职责:
科室名称 | 科室职责 | 职责类别 | 岗位职责 |
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 负责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研究拟定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 公共服务 | 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棚改项目认定标准,规范公租房申批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2.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开棚户区改造计划和公租房分配情况。 3.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进度、公租房分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4.负责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城镇化质量。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战略研究,提出加快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和配套措施,督促落实新型城镇化发展有关政策。 5.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6.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组织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