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各称 | 科室职责 | 职责类别 | 岗位职责 |
监督一科 | 负责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企业、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 | 行政监督执法 | 1.负责制定招远市公共卫生、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企业、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公共场所卫生审查、验收、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 3.负责公共场所健康相关产品抽检工作。组织、监督、管理相关场所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4.负责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 5.负责对全市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涉水产品企业、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及培训; 6.指导完成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及涉水产品生产能力审核和采封样工作。开展卫生监督抽检任务。 |
监督二科 | 负责学校卫生<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与所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以及卫生监督协管 | 行政监督执法 | 1. 负责学校的教学及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内设医疗机构和保健室、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 2.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落实情况的卫生监督; 3.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申请,开展学校校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选址、设计及竣工验收的预防性卫生监督指导工作; 4.承担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学校卫生监督任务。 |
监督三科 | 负责职业卫生监督、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 行政监督执法 | 1.承担全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2.承担国家、省和烟台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任务; 3.负责与职能相关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 |
监督四科 | 负责医疗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及中医药服务监督 | 行政监督执法 | 1.制定医疗机构卫生、传染病防治、放射卫生、计划生育及中医药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注册的卫生监督检查,监督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查处非法行医行为; 3.监督检查采供血机构和临床用血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从业人员资格,查处违法采供血行为; 4.负责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5.负责全市放射卫生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技术指导; 6.承担发证放射诊疗单位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的审核、备案和现场竣工验收工作;查处与职能相关的违法案件; 7.承担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任务;负责与职能相关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 |
法制稽查科 | 负责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 行政监督执法 | 1. 制定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 2. 负责全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投诉、举报、来信来访的受理; 3. 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的合议和行政处罚的实施工作; 4. 参与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案件应诉等具体事务。 |
| 索引号: | 1137068500426736X0/2025-03519 | 成文日期: | 2025-08-29 |
| 发布机构: | 招远市卫生健康局 | 组配分类: | 执法岗位职责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