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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220C/2025-03741 成文日期: 2025-08-30
发布机构: 招远市科技局 组配分类: 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等

招远市科学技术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

发布日期:2025-08-3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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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招远市科学技术局 

执法机构设置:政策法规与成果转化科 

办公地址:招远市泉山路 27 号 

联系方式:政策法规与成果转化科(0535-8083915) 

二、执法职责、权限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地方性政策规定,负责科技管理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三、执法依据 

《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行 政处罚法》、《山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山东省 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技 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 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 实现产业化的决定〉 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山东省技术市场条例》、《山东 省创新券管理使用办法》、《山东省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 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四、执法程序 详见政务公开>行政执法公示>事前公开>程序流程图 

五、监督途径

窗口投诉:招远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电话投诉:0535-8213554 

信件投诉:泉山路 27 号 3 号楼 521 办公室 

邮件投诉:zyskxjsj@yt.shandong.cn

招远市科学技术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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