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招远市科学技术局
执法机构设置:政策法规与成果转化科
办公地址:招远市泉山路 27 号
联系方式:政策法规与成果转化科(0535-8083915)
二、执法职责、权限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地方性政策规定,负责科技管理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三、执法依据
《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行 政处罚法》、《山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山东省 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技 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 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 实现产业化的决定〉 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山东省技术市场条例》、《山东 省创新券管理使用办法》、《山东省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 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四、执法程序 详见政务公开>行政执法公示>事前公开>程序流程图
五、监督途径
窗口投诉:招远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电话投诉:0535-8213554
信件投诉:泉山路 27 号 3 号楼 521 办公室
邮件投诉:zyskxjsj@yt.shandong.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