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
机构性质 | 行政机关 | 主体类别 | 法定行政机关 | ||||
法定代表人 | 秦海涛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拨款 | ||||
单位地址 | 招远市招金路298号 | 投诉举报电话 | 2721805 | ||||
队伍编制 状况 | 综合执法局设行政编制10人,实有行政编人员9人,取得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7人。 | ||||||
执法的主要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供热条例》等法律法规或规章。 | ||||||
委托执法 情况 | 是否实施 委托执法 | 是 | 受委托执法 单位名称 | 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受委托执法 机构的性质 | 事业单位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拨款 | ||||
受委托执法 机构执法 人员情况 | 综合执法大队设编101人,实有行政执法人员63人,取得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60人。 | ||||||
委托执法 依据 | 受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行使城市管理、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水务等领域的执法。依据:《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供热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 ||||||
| 索引号: | 11370685MB28239162/2025-03783 | 成文日期: | 2025-08-30 |
| 发布机构: | 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组配分类: | 主体资格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