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人民政府
关于招远市单家河等7条河流岸线保护和
利用规划的批复
招政字〔2026〕20号
招远市水务局:
你单位《关于呈报招远市单家河等7条河流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单家河、薄家河、留仙庄河、罗山河、下林庄河、钟离河、诸流河等7条河流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你单位要严格规划管理,加强日常监督,切实保障河流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顺利实施。
二、河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是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重要基础,是规范涉河湖开发建设行为的主要依据,今后我市相关涉河湖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监督工作,必须符合河流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如需变动,应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特此批复。
招远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