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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认定招远市部分幼儿园托班为普惠托育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2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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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普惠托育服务的需求,根据《关于印发<烟台市普惠托育服务机构保育费补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经机构自主申报、镇街初审、卫健部门审核等程序,拟将以下幼儿园的托班认定为普惠托育机构(详见附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社会意见,现将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3月23日-2026年3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招远市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反映。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我们对反映情况者及所反映的内容将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正式认定为普惠托育机构。

联系电话:0535-8035699          

电子邮箱:zyswjjjszdk@yt.shandong.cn

通讯地址:招远市泉山路27号招远市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邮编:265400

受理时间:公示期内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特此公告。

附件:拟认定为普惠托育机构的幼儿园托班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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