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市于2026年3月23日-2026年3月27日对拟认定的普惠托育机构(含幼儿园托班)名单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现正式认定4家机构为招远市第二批次普惠托育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
认定为普惠托育机构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按普惠托育机构要求提供服务,严格执行公示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招远市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0535-8035699。
| 首页 | > 信息公开专栏 >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平台 > 公示公告 |
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市于2026年3月23日-2026年3月27日对拟认定的普惠托育机构(含幼儿园托班)名单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现正式认定4家机构为招远市第二批次普惠托育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
认定为普惠托育机构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按普惠托育机构要求提供服务,严格执行公示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招远市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0535-8035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