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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招远市第二批普惠托育机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0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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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市于2026年3月23日-2026年3月27日对拟认定的普惠托育机构(含幼儿园托班)名单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现正式认定4家机构为招远市第二批次普惠托育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

认定为普惠托育机构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按普惠托育机构要求提供服务,严格执行公示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招远市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0535-8035699。

附件:招远市第二批普惠托育机构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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