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入学对象
1.小学一年级:2020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儿童。
2.初中一年级:2026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年满六周岁的招远市户籍儿童,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须于2026年5月21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持适龄儿童残疾证或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原件、相关医疗费用发票,户口簿(或医学出生证明)和办理人身份证,到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301室)办理手续。原则上已延缓一年的不再办理。
二、城区学校招生
城区招生坚持“以居住地为主要依据”,实行“分批次按顺序”录取(同一批次按规则排序)。若学区学校学位满额,后续批次学生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共分五批次:
(一)招远市城区户口类
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为招远市城区街道办事处的。
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招生区域内有自有住宅(房产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学区内以不动产证(房产证)办理时间为依据顺次排序。同时须核验如下材料:
1.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等证明家庭成员关系。
2.不动产证(房产证)。提供不动产证件(房产证);未办理不动产证(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拆迁安置房,需要提供与村委会签订的拆迁协议以及村委会出具的安置房屋具体位置证明。
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城区招生区域内有自有住宅(需核验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无房证明,此证明由平台自动对比核验,不需要家长提供)。同一学区内以不动产证(房产证)办理时间为依据顺次排序。同时须核验如下材料:
1.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一方)与房产所有权人在同一户口簿上。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相关证明。
2.不动产证(房产证)。提供不动产证件(房产证);未办理不动产证(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拆迁安置房,需要提供与村委会签订的拆迁协议以及村委会出具的安置房屋具体位置证明。
(二)非招远城区户口类
包括招远市乡镇户口及招远市外户口类。
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招生区域内有自有住宅(房产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学区内以不动产证(房产证)办理时间为依据顺次排序。同时须核验如下材料:
1.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等证明家庭成员关系。招远市外户口的还需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居住证。
2.不动产证(房产证)。提供不动产证件(房产证);未办理不动产证(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拆迁安置房,需要提供与村委会签订的拆迁协议以及村委会出具的安置房屋具体位置证明。
3.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工作的,需提供在招远市城区工作的聘用合同或正规劳动合同(截至2026年6月30日,签订时间不低于6个月)和社保证明(截至2026年6月30日,连续缴费时间不低于6个月)。从事经商工作的需提供在招远市城区的营业执照。
第四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城区招生区域内有自有住宅(需核验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无房证明,此证明由平台自动对比核验,不需要家长提供)。同一学区内以不动产证(房产证)办理时间为依据顺次排序。同时须核验如下材料:
1.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一方)与房产所有权人在同一户口簿上。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招远市外户口的还需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居住证。
2.不动产证(房产证)。提供不动产证件(房产证);未办理不动产证(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拆迁安置房,需要提供与村委会签订的拆迁协议以及村委会出具的安置房屋具体位置证明。
3.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工作的,需提供在招远市城区工作的聘用合同或正规劳动合同(截至2026年6月30日,签订时间不低于6个月)和社保证明(截至2026年6月30日,连续缴费时间不低于6个月)。从事经商工作的需提供在招远市城区的营业执照。
第五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在城区招生区域内租赁房屋(合法租赁时间不低于6个月。需核验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无房证明,此证明由平台自动对比核验,不需要家长提供)。同一学区内以租赁合同落款时间为依据顺次排序。同时须核验如下材料:
1.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等证明家庭成员关系。招远市外户口的还需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居住证。
2.租赁合同。截至2026年6月30日,时间不低于6个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的房产证明材料(同前面不动产证相关要求),公安部门出具的《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
3.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工作的,需提供在招远市城区工作的聘用合同或正规劳动合同(截至2026年6月30日,签订时间不低于6个月)和社保证明(截至2026年6月30日,连续缴费时间不低于6个月)。从事经商工作的需提供在招远市城区的营业执照。
(三)其他情况。不能完全符合上述城区入学批次及条件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置到学位充足的学校。
三、乡镇学校招生
严格落实“应收尽收”原则,确保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外来务工及经商人员子女参照城区相关批次要求核验材料。
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依法保障就近就便接受义务教育。根据鉴定结果安置至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不具备入校能力的,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确保“一生一档”。
五、招生优惠政策
(一)优抚对象政策。经招远市人民武装部认定通过的现役军人子女、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子女、退出现役1年内(以退役命令为准)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由武装部将适龄儿童少年名单报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后,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入学优待政策,于6月25日—26日到就读学校进行线下报名。
(二)小初直升政策。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应届毕业生可以直升本校初中,只需在智慧招生平台填写基本信息,无须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若到其他初中学校就读,则须根据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按规定程序进行网上报名。
(三)长幼随学政策。同一家庭中幼孩意愿随大孩到同一学校就读的(仅限2026年小学、初中入学年级,同时幼孩秋季学期入学时大孩还须在校就读),需核验同一家庭证明材料(户口簿或出生证明),线上报名时选择相应类别进行填写。
六、招生报名流程
2026年入学新生通过“爱山东”APP进行报名。新生所在的幼儿园和小学,要通过家长会的形式,对家长进行线上报名操作流程培训。
(一)线上报名
报名时间:6月22日—6月29日
信息采集填报时间先后与入学无关,家长可以错峰进行信息填报。新生入学信息只登记一次,重复登记无效。
1.注册/登录。2.选择端口。3.信息填报。
(二)信息核验
(三)分批录取
特别说明:符合我市入学条件,但未在报名时间(6月22日—6月29日)内报名和未在核验截止时间(7月6日17:30)前通过核验的,或者家长提供不实入学材料的,均不再按原批次参与划片招生,由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各学校实际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