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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2474/2026-73156 成文日期: 2026-05-08
发布机构: 招远市教体局 组配分类: 学籍管理

【学籍管理】招远市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适龄儿童延缓入学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发布日期:2026-05-1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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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一、办理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招远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二、所需材料

残疾证或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相关医疗费用发票,户口簿(或医学出生证明)和办理人身份证(本条中的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三、办理时间及地点

延缓入学办理时间:5月21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办理地点: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301室)

联系电话:0535-8246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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